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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|
持最后学历之成绩单、学位证书(英文名字需与护照同)英文版一份到当地学校管辖之公证处公证(公证为一正本一副本)。请申请人优先办理此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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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
申请人须到各地公安局办理无犯罪记录英文版一份(英文名字需与护照同),然后到当地管辖之公证处公证(公证为一正本一副本),请申请人优先办理此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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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|
英文版出生证明一份,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(公证为一正本一副本)。请申请人优先办理此项。(注明出生地及出生年月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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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
彩色相片15张 。(背面要写上与护照相同之中英文名字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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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|
护照复印件2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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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|
体检表1份(含X光片) 。(在菲律宾办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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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 |
申请人资金银行证明须以本人之账户存款人民币5万以上,开立金融机构之存款证明(英文版5份)。 (由本公司处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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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 |
申请人父母亲、配偶或兄弟姐妹其中一人须与申请表填写Guarantor一致的经济担保书(英文版5份)。(由我方办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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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 |
个人资料6份。(由我方处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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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 |
校长或院长,教授或系主任的推荐信各2份。(由我方处理) |